「穆總你好,我是香港蘋果日報記者,我有一個疑問,李青當初在貴公司時所簽署的合約,應該是a級合約,而據我所知,貴公司的a級合約,正常簽約年限應該是五年,李青是從95年被貴公司所簽下的,但他解約的那一年,卻僅僅只是合約期限的第三年,所以,合約時效理應還剩下兩年時間……」
「我的問題就是,當初的李青,是怎麼擺脫這兩年合約期限而能跳出貴公司,獨立門戶,闖下現在的一番名聲的?」
隨著這名男記者一番粵語與普通話夾雜的提問說出口,在場所有媒體記者都是訝然。?(?〈[
這個問題的疑問點,確實沒有人能夠想到。
合約有五年,但卻在第三年就被宣稱合約到期,那麼剩下兩年去了哪裡?
所有人都沉思了下來。
要麼,是作為甲方的遠征傳媒單方面解約,要麼,是李青付出了高昂的違約金。
一念至此,眾人不由隱隱記起,去年報道李青時,在各大報社報道的千萬違約金!
現在的李青,面對千萬違約金,或許勉勉強強能湊出。
畢竟,單單曝光出的《尋秦記》的稿費以及版權收入,都有千萬以上。
可放在去年上半年,剛剛奪得《音樂之星》冠軍的李青,又去哪裡拿到這千萬違約金來?
難道是遠征單方面解約?
眾人又是搖搖頭,這個估計更不可能。
「你這個問題問得好。」
穆桂英勉強笑了笑,事實上,不只是這些記者,就連他自己,都奇怪為什麼當初董事會開會決定但放慢解約,繼而放走李青的。
不過,她後來卻是隱隱在私下裡聽說,是公司的第二大股東與羅遠征董事長一起力排眾議定下的基調。
公司的第二大股東?
穆桂英怔了怔,腦海中飛掠過香港韓氏財團的字條。
旋即她曬然一笑,絕無可能!
如果李青與韓氏財團有所關係,那麼他斷然不可能心甘情願被公司壓制整整一年時間。
「這是董事會的決議,具體原因,恕我直言,就算是我這個副總,也沒有權利知道。」穆桂英自嘲似的搖頭。
台下一片譁然。
猛料啊!
那名蘋果日報的記者激動的臉紅脖子粗。
他隱隱覺得這是一個驚天大機密,連公司副總都無權知道的事情,絕對是驚天密聞啊!
一念至此,男記者腦海中就迅轉動起來。
究竟是怎樣的秘聞呢?
竟然能讓遠征心甘情願放走李青這個潛力股?
或者,李青為了這份合約,犧牲掉了什麼巨大的代價嗎?
思索起李青自身的資本,所有人都是眼睛微亮。
才華!
還有,他的相貌!
要說才華,當初的李青還沒有如今這般驚艷,那時的李青,還沒有寫出《尋秦記》,還沒有成為香港電台界獨角獸,還沒有捧紅歌壇小天后鮑芸芸……
那麼,就是為色?
人們激動不已,仿佛挖掘出了許多猛料。
以至於接下來的提問,都有些索然無味。
十分鐘過後,穆桂英正式結束了這場布會。
當天下午,來自全國各地包括港台地區的上百家報社,紛紛對這次布會以及當事人進行了報道。
《驚爆桃色緋聞?關於李青經濟合約的那些事兒!?》
《李青五年合約時間未到,自動解約,遠征傳媒:我不知道這回事!》
《青蓮劍仙下一步作品題材確定,改寫西遊!》
《香港第一花瓶親自向李青邀歌:期待合作!》
《直擊遠征新聞布會現場:否認打壓!》
《趙文迪:我跟李青是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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