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這半年沒人關注,將自己的各大工廠經營的更加穩固。
但是在1948年,還有一件大事是唐寧絕對不想錯過的,那就是11月開始的東京審判。其實從1946年1月19日,駐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就已經頒布了《特別通告》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宣布在東京正式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準備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
1946年4月29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東條英機等28名甲級戰犯正式起訴。5月3日,法庭召開第一次公開會議,開始審理東條英機等戰犯的罪行。3日至4日,首席檢察官基南宣讀42頁的起訴書,歷數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間,被告所犯的反和平罪、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等。1946年5月,由中、美、英、蘇、澳、加、法、荷、新、印、菲十一個國家組成的遠東軍事法庭對日本28名甲級戰犯進行審判。(其中中國委派的是法學家梅汝璈為法官、吳學義為法律顧問)。
直到1948年11月整個審判共持續了兩年多的時間,總計開庭818次,有419名證人出庭作證,受理證據4336份,英文審判記錄48412頁。整個審判耗資750萬美元。
但是1948年11月4日才是宣布最終審判決定的日子,前面那些審判過程唐寧沒有資格也沒有時間去旁聽,但是這個最終宣布的時刻他可絕對不想錯過,他要親眼看到那些戰犯比處以絞刑!(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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