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他就一個念頭,他要跟爸爸爭一爭。
媽媽是他的妻子不假,但也是他的媽媽呀。
憑什麼他一個人獨占?
他也要媽媽,他也媽媽陪著他。
他得想個辦法,把媽媽搶走
他經歷了一個上午的思考,最終決定帶媽媽離家出走。
他收拾好小書包,下午時,趁著爸爸出門,把媽媽拉上自己的兒童小汽車,就載著她跑了。
顏朝霧問他去哪裡,他小大人般認真地說:「媽媽,我們去流浪吧,你放心,閃閃會保護好你的。」
顏朝霧沒把他的話當回事,只是笑笑。
直到他快要開出別墅區,她才發現他是認真的,她沒說什麼,只是配合著他玩。
到門崗,閃閃停下車,仰著臉與安保交涉。
就在這時,一輛豪車從另一側駛進來,從裡面下來個男人,走過來。
等閃閃發現的時候,媽媽正好被爸爸抱了出去,從他的小汽車上抱到他的大汽車上開走了,他開著自己的車就追了上去,一直追到自己家,爸爸只說一句,「這輛車是我給你買的,想跟我搶女人,自己買車。」
從這兩天起,買車就成了閃閃的目標之一。
他要賺錢,可他還那么小,怎麼賺啊?
最後他幼兒園裡的同學說,他在家裡幹家務爸爸媽媽會給他小費。於是,閃閃回到家開始感家務了。
要幫媽媽捏腿,幫媽媽捶背,幫媽媽拎包,幫媽媽餵飯,幫媽媽倒水。
到了爺爺奶奶家,他也這麼做,爺爺奶娘不知道為什麼,抱著他眼淚嘩啦啦地往下流,嘴裡說著,「我孫子懂事了,沒白疼你。」
他等他們哭完,朝他們伸出手。
奶奶擦擦淚,疑惑地把手放上去握住。
「不是這樣。」閃閃抽出手,「我是要小費。」
「小費?」
謝父謝母睜大眼睛,「你要小費幹什麼?」
閃閃脆生生地說:「我要賺錢買車帶媽媽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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