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話間就已經將自己逼入了絕地,他很清楚這事情真要被外人所知,自己這輩子可真徹底完蛋了。
心中的恐懼與怨憤不斷累積,可又沒法宣洩,便讓他的整張臉孔不斷扭曲變形:「不要說了!我依你就是,和離!我願意和她和離!」
李樂兒這時已經徹底麻木了,這回的衝擊比她之前幾年所遭受的苦難更大,讓她都有些不知該如何反應才好了。雖然李凌說這番話時還有些隱晦,但她已經知道了自己夫君之前到底做了些什麼——不但是與男人做那事,而且他還是雌伏的那一個。想想這樣的人是自己的枕邊人,與自己有著肌膚之親,她就是一陣惡寒,一陣噁心。
而在聽到韋誠終於答應和離後,她又是一怔,只覺心頭一寬,同時眼淚又一次撲簌簌地掉了下來,卻不知到底是因喜,還是因悲。
姐姐已經完全亂了分寸,但李凌卻沒有,所以他即刻又道:「還有一點,棠棠要讓給姐姐。反正你也不喜歡女兒,留在你身邊她只會吃苦。」
這時的韋誠只求能保住自己的秘密,其他的事情全都願意妥協,便又點頭:「就照你說的,棠棠也讓給你們……」
「那就現在去縣衙把事情辦了。」李凌抓住機會,打鐵趁熱道。
事到如今,韋誠只能就範,輕輕點頭:「那就去,不過你可要答應我,之前的事情……」
「放心,我只想接回姐姐和棠棠,至於你今後如何,與我沒有半點關係。」李凌笑著說道,然後又看了眼身旁依舊軟弱無力的李樂兒:「姐,你再堅持一下,把事情都辦完,我就帶你和棠棠回家。」
「嗯……」李樂兒只覺著弟弟長大了,自己有了依靠,便輕輕應了聲,把一切都交給他來處理。
於是,在韋家幾名家奴異樣目光的注視下,三人迅速出門,上了外頭早停著的馬車,就直奔縣衙而去。
因為受某些文藝作品的影響,後世大家一提夫妻離異就只會想到休妻,然後說這是古代男權社會對女子的迫害,是女子社會地位極其低下的一大表現。
可事實上,古時的女子地位可沒有那麼低,至少被明媒正娶進家門的正妻的地位幾乎是和丈夫相等的,並不是你說休妻,只要寫一紙休書就能成的。
所謂休妻,其實是有先決條件的,那就是必須是在做妻子的犯下了「七出之條」後才能不經任何官方而把妻子趕出家門,而這七條規矩更是條條都很是嚴苛,可不是做丈夫的隨意一拍大腿就能定下的。
比如裡頭就有無子、淫佚、盜竊、不事舅姑(也就是不孝敬公婆),都是正理,哪怕是放到後世也是有過錯甚至可以叫人淨身出戶的。可即便真到了這一步,休妻之後女子的嫁妝也得如數奉還,這也可以看作古代對女子權益的保護了。
然後,除了休妻之外,其實古代也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所以也有了這時的協議離婚,也就是和離了。那卻需要在衙門重新登記,證明雙方再不是夫妻,兩家再無瓜葛。
當然,和離雖然存在,可卻也是極其少見的事情,古人可不同於後世,結婚離婚就跟喝水吃飯一樣簡單。
作為管著縣中婚喪嫁娶等諸般事宜的禮房便是今日李凌他們需要辦和離的所在了。當這邊的吏目聽完李凌的一番解釋後,也不覺有些發懵,這事情可太少見了,本縣幾年也碰不上一回啊。
「韋公子,你真要與你夫人和離?」那吏目在回神後又多問了一句。
韋誠此時已經慢慢定神,但面色依舊一片慘白,只能無力地一點頭:「正是,有勞差爺了。我與夫人實在難以過到一塊兒去,也不想耽誤了她的青春,所以就此和離。」
「既如此,那就依你之意吧。」那吏目見人夫妻同時到場,態度又堅決,也不好說什麼,便取出相關紙張,寫上相關書文,又分別讓二人簽字畫押,再拿著東西去找上司禮房的典吏用印,並最終報到縣令那兒。
照道理來說,這樣的事情辦著也挺快的,沒有官員會喜歡插手別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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