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為尋找兒子,一路打短工,遊走了大半個郭嘉,他們來到京城,一個在別人家當保姆,一個去車站當臨時搬運工,有機會就上大街到處看人——專門看年輕人。
那天就被他們發現了丁浩,出於父母的直覺,還有丁浩五官長相跟高叔年輕時如出一轍,夫妻倆不顧一切拉住丁浩詢問,又扒拉他身上,看到脖子後明顯的胎記,認定丁浩就是他們的兒子。
丁浩沒有辦法否認,他走丟的時候四歲,能記住父母的樣子,父親變化很大,鬍子長了頭髮半白,但母親還保留原樣,他記憶很深刻,看著激動得語無倫次,哭成淚人的父母,他做不到絕情離開。
但他又擔心和親生父母相認,會讓養父母傷心,這麼多年了,養父母盡力培育他,而他也早將他們當成自己的至親家人。
沈譽讓丁浩找人看守沈宅,丁浩把高叔高嬸帶了過去,告訴他們:就先這樣吧,你們知道我在,我也知道你們,但暫時不能相認,等養父身體好些,再把情況跟家裡說明,到時再看。
高叔高嬸自然是完全同意,他們不求別的,只要知道兒子活得好好的,只要能看見兒子,足夠了。
丁浩回鄉下村里辦完婚宴,就把新媳婦和養父母、三個弟妹都帶來京城,他也買了四合院,能安置下家小。
他本來是沒什麼錢的,平時領了工資直接寄回鄉下家裡,吃穿用單位都管,身上基本不用留錢。
就近幾年,沈譽和財迷孟桃結婚,做為沈譽的隨從,丁浩眼看孟桃的行事做為,大開眼界,多少受些影響,又和劉建立徐玉霆他們一起,跟著跑了幾趟,前前後後分到兩三萬。
丁浩做夢都沒想過,自己能擁有這麼多的錢。
他看孟桃嫂子眼睛不眨地買了好些個四合院,連徐玉霆劉建立兩個毛頭小子,沒結婚也買院子,丁浩心動了,他想到自己複雜的家庭情況,就不把錢寄回家,抽空四處走走看看,買下兩處院子,將來兩邊父母老了各住一邊,他也好兩邊照顧著。
親生父母在沈宅工作,好吃好住還有工資,以後能退休領養老金。鄉下的養父母比較辛苦,也該讓他們享享清福了。
三個弟妹大的十四,小的九歲,帶到京城念書,還能監督著些,媳婦兒也要繼續念書,孟桃嫂子說,將來公司規模會越來越大,需要很多人才,自己人優先錄取,但必須有文化,最起碼得大學畢業。
所以,一定要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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